
10歲孩子沉迷網游用爸爸手機充值3萬這錢能追回來嗎
10歲熊孩子沉迷網游,用爸手機充值3萬,這錢能追回來嗎?
網圖
10歲“熊孩子”沉迷網絡游戲,為了打游戲升級,一周之內背著父母消費3萬余元。1月23日中午,市民孫女士向記者講起了小兒子的這件事。
“熊孩子”玩游戲花了3萬多
小佳(化名)今年剛滿10周歲,平時經常背著父母玩手機網絡游戲,之前曾經用母親孫女士的手機給游戲充值,由于面額較小,孫女士在教訓過兒子,在更改密碼后并沒有追回充值的錢。1月上旬,孫女士丈夫到外地出差,并將自己的一部手機放在了家里,1月18日,孫女士使用丈夫的手機轉賬時,突然發現手機之前提示消費的短信被刪除了,進一步查詢后發現,銀行卡在當天還有一筆9999元的大額消費記錄。
“這筆消費金額比較大,當時我就把孩子叫回來了,一問他說是玩游戲充值用了。”孫女士說。
孫女士馬上撥通游戲平臺的客服電話,準備追回這筆“巨款”,可沒想到更讓她上火的事情還在后面。1月20日,小佳的父親回家后,查詢銀行卡消費記錄發現,1月12日至18日一周的時間內,小佳一共充值30余次,消費總金額超過3萬元。
游戲充值為升級
記者在孫女士提供的銀行消費明細上看到,12日至18日每日都有數次消費,消費金額最少幾十元,最多的9999元。如此頻繁的消費,為何一周之后才被發現呢?
小佳放假以后,每天白天在補習班補課,下午三點多放學回家,小佳的父親出差在外,母親每天回家時間也比較晚,小佳就是利用這段無人看管的時間偷偷用父親放在家里的手機玩游戲,通過支付寶給手機充值,并在充值后將短信刪除。“以前我們用支付寶消費從來沒有背著過孩子,他可能就這么記住了我們的密碼。”孫女士告訴記者。
23日中午,在父母面前,小佳熟練的打開游戲平臺,向記者說起他的消費內容。一周內,小佳的消費渠道主要有3個,分別是“口袋妖精復刻”、“王者榮耀”和“企鵝電競”平臺,游戲充值主要用于買“鉆”等,其中最大一筆消費9999元就是在“口袋妖精復刻”這一游戲平臺。記者注意到,在游戲的充值頁面中有十幾種不同的金額和內容,最便宜的幾十元,最貴的就是小佳充值的9999元,可以購買100000個鉆。
“買鉆可以得到特殊的皮膚裝備,過不了關的時候也可以充值過關。”問及打游戲充值的目的,小佳這么說。
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行事能力
事發后,孫女士第一時間在網上搜尋了“口袋妖精復刻”平臺的客服電話,向客服人員反映了這一情況,并按要求將小佳的賬號,身份證號等信息傳給了對方,可至今孫女士也沒有得到明確的回復。
“這些錢不是個小數目,相當于普通家庭一個人近一年的工資,而且這筆錢是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消費的,現在就希望游戲平臺能夠將錢退回來。”孫女士說。
當天,孫女士又再次撥打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孫女士還需要再次提供相關確認信息。隨后,孫女士又而通過網絡查詢“王者榮耀”和“企鵝電競”所屬的騰訊公司的客服電話,但撥打了幾個號碼后都無法直接聯系到客服人員。
隨后,記者就小佳的情況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民法通則》規定: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到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此二者的消費行為,須經過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小佳屬于未成年人,其如此大數目的支出,在父母沒有許可的情況下交易是不生效的,小佳父母可以向游戲平臺方追回。
沉迷網絡的事例
1、事例1
2008年6月5日,高橋藕纜橋一快餐店老板娘慘死店中。6月10日,兇手落網,這名19歲的少年殺人動機竟是為了搶劫上網的費用,作案前他已在網吧連續奮戰近一周,搶錢殺人后他又回到了網吧,繼續網絡游戲。
胡安戈是遂寧射洪縣人,父親胡明是當地某企業領導。2006年,20歲的胡安戈從綿陽某大專院校成人教育學校畢業,之后留在成都并沉迷網絡,3個月就將父母給他做生意的5萬元全用來購買了網絡游戲“傳奇”的裝備。
感到無顏面對父母,小青年胡安戈竟荒唐地選擇毒殺父母。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他死刑。
2、事例2
15歲的王某,山東莫市人,某中學學生,由于王某上網成癮,其父母為了幫其補上因上網落下的功課,從該市某高校將已被保送研究生的優秀女大學生莉莉請來做家教。
2007年1月19日上午,女大學生莉莉按時來到王某家為他輔導功課,不愿學習的王某熬到了中午。下午1時30分,正在午睡的王某被莉莉叫起,心中感到不快。
此時,王某翻出家中值錢的東西,想拿出去變賣換錢后上網,遭到莉莉的阻攔。王某一怒之下,從床上拿起皮帶狠狠地勒住了莉莉的脖子,將她勒死。
3、事例3
李功(化名),漢口某中學初二男生,最高上網紀錄,三天三夜。據他的父母說,再不送來,就死在網吧里了。
李功上初中后成績很差,喜歡玩CS槍戰網游。他向心理老師解釋,沒有誰會表揚他,只有在網絡游戲中,他才能獲得快樂與勝利的成就感。媽媽每天都嘮叨同樣的話題,逼著他學習。
喜歡的事做不了,不喜歡的事非得做,他感到深深厭惡,就產生與媽媽對著干的想法。他甚至說,上網就是上給媽媽看的。
4、事例4
莆田市荔城區西天尾鎮,一名12歲男生因沉溺網游,意外猝死。男生名叫阿聰(化名),去世前每天守在電腦前,沉溺在一款網絡槍戰游戲里,經常一玩就是10多小時。7月15日,連續打了5個小時游戲后,他突然頭痛,隨后因搶救無效身亡。
5、事例5
事發網吧位于崔各莊鄉奶西村村北麥迪堡超市旁一門臉房。一名30多歲的男子近一個月沉迷于打網游,且光打花游就花了1萬多元,在其死亡的前三天里,一直泡在小網吧,幾乎不吃不喝不睡覺,暈厥于網吧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孩子沉迷網絡游戲,一味施高壓效果未必佳
管孩子不是釘釘子,只管敲就行。釘子沒自我意識,孩子可有自己的主意。尤其在青春期,這是建立自我意識的關鍵時期,逆反心理強烈。家長一堅決反對,孩子反而覺得,不玩是聽家長的,玩是“做自己”,對自主的渴求壓倒了自制,事情于是棘手。
管理要想有效,就不能忽視孩子的心理特點。先要取信于子女,別扣道德帽子。靶向治理,精準施策。與其全面禁網,不如摸清楚,到底哪一款游戲最讓孩子沉迷、沉迷點在什么地方,進行重點管理。
和孩子一起認識危害、討論辦法,讓孩子自己拿出防沉迷舉措,家長督促落實,尊重孩子的自主心理。孩子假如給自己留了繼續玩游戲的空間,只要保證可控制、有分寸,比如完成作業玩半個小時,可以開個小口,畢竟危害在于喪失自制。
青少年沉迷于網絡游戲而導致犯罪的案例
【玉林市博白縣公安局龍潭派出所青少年盜竊案案例】2009年10月10日早上6時許,廣西玉林博白縣公安局龍潭派出所接到轄區內群眾報警,稱其美好超市被人翻墻入內盜走部分現金及香煙等物品,具體損失不詳。
接警后,民警經過走訪了解到,約半小時前有人看見3名可疑少年提了一只纖維袋子從報案人家門口的巷道出去了,而且目擊者還認識其中一名少年李某15歲的兒子李某某。根據現場的情況,民警斷定該案應系未成年人作案。
就在民警正在進一步調查時,又有群眾反映3名少年并沒有向鎮外方向逃離,而是提著那只袋子龍中大路往龍潭中學走了。根據線索,由失主帶路,民警在龍潭中學內將3名少年抓獲。
經查,3名少年(張某十六歲、李某某十五歲、吳某十六歲)都是龍潭中學的在校生,于幾天前離家并逃學外出上網,他們在浪花網吧花光身上所有的錢之后還想弄點錢繼續上網。于是,其中有一名少年(李某)想到盜竊美好超市,便提議前去看看。
3人到超市后發現,超市大門緊鎖沒有人。于是,3人便合謀翻墻進入超市實施盜竊。誰知超市里居然沒有多少現金,于是他們便“就地取材”,用小賣部里的纖維袋子將香煙、火腿腸、方便面、飲料等盛了半袋子后倉皇逃離現場。由于在街口被人發現,三人便快速地往學校的路回去,沒想到卻被民警和失主逮了個正著。
【玉林市博白縣亞山派出所青少年搶劫案案例】2009年1月20日下午5點左右,王東和李強從網吧出來,身上僅有的20塊錢只夠他們吃頓晚飯了,接下來的日子該怎么過呢?兩人合計了一下,決定鋌而走險,找個有錢的同學,搶點錢。
當天晚上8點左右,李東和王強埋伏在學校附近的一條小路上,外出的同學陸陸續續回學校了,突然隔壁班陳剛引起了他倆的注意,聽說陳剛家挺有錢的,開學的時候還是還是他爸爸開小車把他送到學校的,他倆決定就找陳剛下手,王東從地撿起一塊磚,和李強一起悄悄地從陳剛后面跟了上去,隨后兩人互相使了一下眼色,李強沖上去一手摟住陳剛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
陳剛想反抗,王東舉起手中的磚塊威脅說:不要動,我們是求財的,再動我砸死你!兩人把陳剛拖進了邊上的樹林,逼陳剛把身上的錢拿出來,陳剛不肯,李強就隨手給了他一個耳光,陳剛還是不肯,王東舉起手里的磚頭就砸在他頭上,流血了,陳剛不敢反抗了,李強上去從陳剛的上衣口袋搜出了50元現金。
前面好像有人(注:系附近某電子廠員工楊某下班回家路過)經過,王東和李強拿著錢趕緊逃走了,陳剛找到同班同學胡某,把自己被人搶劫的事情告訴了他們,胡某隨即拿出自己的手機報警。
民警迅速展開了調查,兩個小時后,民警在學校附近的網吧里把正在上網的王東和李強抓獲,兩人對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法醫鑒定:陳剛頭部的損傷已構成人體輕微傷。
擴展資料:
網絡游戲不僅僅影響了青少年身心健康,還深刻地影響了青少年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多方面領域。
第一、嚴重影響青少年的身體健康。
大量案例已經證明,上網成癮會嚴重影響青少年的身體健康,甚至出現個別青少年幾天幾夜在網吧游戲因疲勞過度而猝死的極端事件。
陶醉在網絡游戲中的青少年往往深陷網吧不能自拔,勞心勞神。即便他們離開網絡游戲,也常會出現頭暈、眼花、食欲下降等各種癥狀。
第二、嚴重影響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心理學專家指出,沉迷于網絡游戲的青少年由于長期缺乏社會溝通和人際交流,往往會把虛擬的網絡世界當成現實生活,其思想和情感都會與現實生活脫節,在心理上則表現出自我封閉、自以為是等抑郁性神經癥。
這些青少年雖然能通過虛擬世界中的打拼、搏殺獲得心理上的滿足,但他們無法從中提高自己處理現實問題的能力。
因此沉迷網絡游戲的人一旦回到實際生活中,往往會感到無所適從,以致他們在現實的困難面前總是選擇逃避。
第三、嚴重影響青少年的正常學業。
學生上網成癮造成學習成績不合格而最終被迫退學的報道,這些年來屢見各種媒體。
相關數據表明,目前網絡游戲玩家中每天玩 3小時以下的僅占 26. 17%,玩 3至 6小時的占 28. 17%,而每天玩到 6小時以上的竟高達 45. 65%。
第四、誘發青少年誤入犯罪歧途。
對于心理發展還不成熟、行為自控能力還較弱的青少年而言,網絡游戲中的暴力、色情情節極可能成為引發他們犯罪的誘因。
在我國,2001年與網絡有關的犯罪占總犯罪率的 0. 6%,2002年增加到 7%,2003年達到 13%,而到 2004年已升至 21%。
學校和家庭是青少年學習、生活最主要的兩個場所,老師和家長與青少年學生相處時間最多,關系也最為密切。因此,老師和家長應義不容辭地發揮防范青少年上網成癮的主力軍作用。
在防范青少年上網成癮的各種措施中,不論是學校還是家長,明確限定孩子每天玩網絡游戲的時間都是必要的。












